多孔砖砖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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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视频微课
二、概述
多孔砖是指以粘土、页岩、粉煤灰为主要原料,经成型、焙烧而成的多孔砖,孔洞率不小于25%,孔的尺寸小而数量多,主要用于承重部位的砖。
具有长方形或圆形孔的承重烧结多孔砖,决不等同于只要在砖上开些洞。可直接替代烧结粘土砖用于各类承重、保温承重和框架填充等不同建筑墙体结构中,具有广泛的推广应用前景。

三、分类
烧结多孔砖按主要原料分为粘土多孔砖、页岩多孔砖、煤矸石多孔砖和粉煤灰多孔砖。
四、烧结多孔砖的质量要求
(1)砖的外形为直角六面体。其长度、宽度、高度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:290mm
240mm、190mm、180mm、175mm、 140mm、115mm、90mm。
砖孔形状有矩形孔、椭圆孔、圆孔等多种。空洞要求:孔径<22mm、孔数多、空洞方向平行于承压方向。
(2)根据抗压强度分为MU30、MU25、MU20、MU15、 MU10五个强度等级。
(3)强度和抗风化性能合格的砖,根据尺寸偏差、外观质量、孔型及孔洞排列、泛霜和石灰爆裂分为优等品(A)、一等品(B)、合格品(C)三个质量等级。
五、施工工艺流程

六、多孔砖常用的组砌方式
多孔砖中代号M(240mm*240mm*53mm)的多孔砖的组砌方式只有全顺,每皮均为顺砖,其抓孔平行于墙面,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1/2砖长。(图左)
代号P(240mm*115mm*90mm)的多孔砖有一顺一丁及梅花丁两种组砌形式,一顺一丁是一皮顺砖与一皮丁砖相隔砌成,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1/4砖长(图中);梅花丁是每皮中顺砖与丁砖相隔,丁砖坐中于顺砖,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1/4砖长。(图右)

七、多孔砖砖墙质量验收规范要求
《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3-2011
5.1.1 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、烧结多孔砖、混凝土多孔砖、混凝土实心砖、蒸压灰砂砖、蒸压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。
5.1.2 用于清水墙、柱表面的砖,应边角整齐,色泽均匀。
5.1.3 砌体砌筑时,混凝土多孔砖、混凝土实心砖、蒸压灰砂砖、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。
5.1.4 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,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,不应采用多孔砖。
5.1.5 不同品种的砖不得在同一楼层混砌。
5.1.6 砌筑烧结普通砖、烧结多孔砖、蒸压灰砂砖、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,砖应提前1d~2d适度湿润,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,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:
1 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60%~70%;
2 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不需浇水湿润,但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,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。其他非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40%~50%。
5.1.7 采用铺浆法砌筑砌体,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;当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℃时,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。
5.1.8 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,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的外皮砖,应整砖丁砌。
5.1.9 弧拱式及平拱式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,拱底灰缝宽度不宜小于5mm,拱顶灰缝宽度不应大于15mm,拱体的纵向及横向灰缝应填实砂浆;平拱式过梁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mm;砖砌平拱过梁底应有1%的起拱。
5.1.10 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,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%。
5.1.11 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。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应朝上砌筑。
5.1.12 竖向灰缝不应出现瞎缝、透明缝和假缝。
5.1.13 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,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,洒水湿润,并填实砂浆,保持灰缝平直。
5.1.14 夹心复合墙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墙体砌筑时,应采取措施防止空腔内掉落砂浆和杂物;
2 拉结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,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叶墙厚度的2/3,并不应小于60mm;
3 保温材料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。保温材料的浇注压力不应对砌体强度、变形及外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。
5.2.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
抽检数量:每一生产厂家,烧结普通砖、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,烧结多孔砖、混凝土多孔砖、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,不足上述数量时按1批计,抽检数量为1组。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.0.12条的有关规定。
检验方法: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。
5.2.2 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,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%;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%。
抽检数量: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。
检验方法: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,每处检测3块砖,取其平均值。
5.2.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,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。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,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,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/3,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/2。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。
抽检数量: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5.2.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、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,当不能留斜槎时,除转角处外,可留直槎,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,且应加设拉结钢筋,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(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);
2 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,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;
3 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,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、7度的地区,不应小于1000mm;
4 末端应有90°弯钩(图5.2.4)。
检验方法:观察和尺量检查。
5.3.1 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,内外搭砌,上、下错缝。清水墙、窗间墙无通缝;混水墙中不得有长度大于300mm的通缝,长度200mm~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,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。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。
抽检数量: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。
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砌体组砌方法抽检每处应为3m~5m。
5.3.2 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,厚薄均匀,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,但不应小于8mm,也不应大于12mm。
抽检数量: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。
检验方法: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;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。
5.3.3 砖砌体尺寸、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表5.3.3的规定。
项 | 项目 | 允许偏差(mm) | 检验方法 | 抽检数量 | ||
1 | 轴线位移 | 10 | 用经纬仪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| 承重墙、柱全数检查 | ||
2 | 基础、墙、柱顶面标高 | ±15 |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| 不应小于5处 | ||
3 | 墙面垂直度 | 每层 | 5 | 用2m托线板检查 | 不应小于5处 | |
全高 | 10m | 10 | 用经纬仪、吊线和尺或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| 外墙全部阳角 | ||
10m | 20 | |||||
4 | 表面平整度 | 清水墙、柱 | 5 |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| 不应小于5处 | |
混水墙、柱 | 8 | |||||
5 | 水平灰缝平直度 | 清水墙 | 7 | 拉5m线和尺检查 | 不应小于5处 | |
混水墙 | 10 | |||||
6 | 门窗洞口高、宽(后塞口) | ±10 | 用尺检查 | 不应小于5处 | ||
7 | 外墙下下窗口偏移 | 20 | 以底层窗口为准,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| 不应小于5处 | ||
8 | 清水墙游丁走缝 | 20 |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,用吊线和尺检查 | 不应小于5处 | ||


